據江蘇省人社廳、江蘇省稅務局和江蘇省醫保局的工作安排,自2021年10月15日起,徐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繳費切換至稅務系統征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待遇享受等分別由社保經辦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
一
繳費標準
(一)
靈活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
1.繳費基數
2021年7月起,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共分12個檔次,最低繳費基數為3800元,最高繳費基數為20586元。由繳費人自主選擇合適的基數檔次繳費。
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受疫情影響,靈活就業人員(含2021年新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2021年12月底前補繳2020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2020.1-2021.6繳費標準執行。
2021年繳費檔次見下表(單位:元)
2.變更繳費基數檔次
繳費人自主變更: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選擇變更繳費基數檔次。
前臺申請變更:繳費人到銀行網點和納稅服務大廳前臺,申請變更繳費基數檔次。
(二)
靈活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1%)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繳費基數為3368元。2021年7月起,繳費基數調整為3800元。
溫馨提示:靈活醫保應當“按月及時足額連續繳費”。如不及時繳納,將會影響醫保待遇享受。
二
繳費所屬期劃分規定
1.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屬于正常申報,由繳費人自主申報。
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屬于政策性補繳,由繳費人自主申報。(注:繳費人依據本條申報繳費的,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
3.繳納上述兩條所屬期之外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統一由人社或醫保部門核定應繳費金額發送稅務部門,由繳費人確認申報。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不得提前預繳當前結算期之后的社保費。如:2021年10月份,不得提前預繳2021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費。
三
繳費方式
(一)
微信:江蘇稅務社保繳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