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滿足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應對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7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對來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購房補貼10萬元、6萬元,申領購房補貼須在昌繳納社保滿12個月。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可結合自身財力狀況,精準施策,分類設置購房補貼優惠措施,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制定。多子女(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本市繳存職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提取額度上浮20%;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多子女家庭,購房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上浮20%。鼓勵商業銀行對多子女家庭的二套房個人住房貸款按首套房政策執行。
《意見》提出,積極落實《關于印發〈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對在規定時間、規定范圍參與“以舊換新”居民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由受益財政按購房合同金額的2.0%給予補貼。同時,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為滿足繳存職工購房需求,對南昌市行政區域購房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增至雙繳存職工90萬元、單繳存職工80萬元。同時,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支持全國范圍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市購房申請貸款;進一步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大對靈活就業人員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自文件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本市購買住房的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實現“既提又貸”;職工家庭在當地無成套住房,在全國范圍內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者公積金首次貸款已結清并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明確了個人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住房公積金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數以擬購房所在地縣區不動產登記的住宅套數為依據,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計入住房套數。同時,《意見》優化調整學位準入政策,在學位供給允許的情況下,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支持購房人憑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契稅繳納憑證和適齡兒童、青少年戶口申請入學,具體由當地教育部門根據學位情況妥善統籌安排。
此外,在調整供給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方面,《意見》還從科學規劃增量優質住房用地,合理調整存量用地規劃條件,優化容積率計算規則,調整陽臺進深、建筑層高約束條件,支持調整住房套型結構及裝修比例,優化住宅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優化新增用地供應節奏,推動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等8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在穩定市場預期,妥善應對風險方面,《意見》提出要優化開發項目“一房一價”,強化融資協調機制,合理降低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穩妥處置閑置土地,支持開發用地轉讓盤活,支持分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及施工許可,鼓勵收購商品房去庫存,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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