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目新聞記者 雷原
“0風險”“收益寫進合同”“限時紅包”……不少消費者在購買互聯網保險時會被諸如此類的噱頭所吸引,然后投保后卻因未看清合同而踩進了“陷阱”;與此同時,“新冠”保險也多次被點名,因購買容易賠付難、玩“文字游戲”而拒賠等導致糾紛不斷。互聯網保險被指前端是低門檻快消化產品營銷,后端則是高門檻傳統型理賠模式。那么,消費者購買互聯網保險,如何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被紅包誘導踩進“保險圈套”
近日,網友陳先生在黑貓平臺上訴說自己的遭遇。2020年9月,因宣傳廣告和紅包的誘導,陳先生在某互聯網平臺上參保了某保險公司推出的養老年金險。
投保后,陳先生卻發現,廣告宣傳中寫明“0風險”“收益寫進合同”“靈活投”等宣傳內容與實際存在差異,例如實際投保金額只能增加不能降低,與宣傳中“靈活投”相違背。

此時,陳先生一共繳納了10500元,在選擇退保時被告知只能退4363.72元,他認為這與宣傳中“0風險”相違背,因為參保時該保險公司并未告知退保將產生的巨額手續費,以及手續費的具體比例。陳先生還表示,參保數日后,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多次致電陳先生,誘導他增加投保金額,影響了他的正常工作及生活。
陳先生認為,該保險公司利用紅包誘導消費者參保、虛假宣傳、誘導參保人增加保費、合同中不明確告知消費者什么是保單現金價值、不明確告知投保人退保會產生巨額費用、不明確告知相關損失的具體比例等事項,導致消費者在沒有完全了解投保人的權利義務下進行投保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該公司全額退還保費。
“新冠”保險套路問題被點名
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的《關于2022年第三季度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稱,第三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收到涉及新冠疫情隔離相關保險等財產險其他保險糾紛3334件,占財產險投訴重量27.32%。
具體問題上,中消協指出,“新冠”保險套路繁多。疫情發生后,國內不少保險公司推出“新冠”隔離和感染相關保險,并在網絡平臺上售賣,成為網絡保險領域的“網紅”產品。不少消費者反映,隨著感染人數的激增,在理賠時遭遇各種“高門檻”。
一是宣傳容易賠付難。一些保險公司為吸引消費者投保,宣稱核酸陽性即可賠付,消費者實際感染后又設置苛刻條件,如要求提供CT檢測報告和醫生確診通知書等才能理賠。二是為拒賠玩“文字游戲”。部分保險公司以消費者確診的是“新冠病毒感染”而非“新冠肺炎”為由不予賠付。三是逃避賠付責任。有些保險公司通過下架相關保險產品、保險理賠員失聯、客服電話不通等方式故意逃避賠付責任。
據了解,部分保險產品宣傳語較為模糊。有新冠病毒傳染病相關保險產品宣傳頁面表示“隔離即賠付”,但實際條款中則強調區分居家隔離、集中隔離、強制集中隔離等概念,消費者理賠時發現不滿足要求;有產品宣傳頁面表示“確診即賠付”,但實際理賠中要求上交材料復雜、且脫離實際,除核酸檢測結果外還需出具醫師報告、肺部ct等集中隔離時難以提供的證明材料。
消費者要保持理性投保
那么,消費者在購買互聯網保險的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3月9日,關于互聯網保險消費,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向廣大消費者作出以下風險提示:
首先,消費者應選擇正規互聯網平臺投保。消費者選擇互聯網保險產品時,應注意核實投保平臺的銷售資質,不得隨意點擊來路不明的鏈接或掃描二維碼,避免個人重要信息泄露、銀行賬號被盜或資金受損。
與此同時,消費者要正確認識保險新型產品,不被“低門檻投保”誤導。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保持理性,注意識別真假保險,選擇合法合規保險產品,不要被低門檻低保費等虛假產品宣傳所誘惑。
此外,消費者還要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保險產品時,要仔細閱讀保障責任、保險期限、責任免除等重要產品信息,根據自身保障需求和經濟承受能力理性購買合適的產品。
最后,消費者還應認真填寫投保信息,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消費者在投保時應仔細瀏覽頁面,認真查看交費方式、交費年限、自動續保等是否存在“默認勾選”情況,避免陷入“捆綁投保”或“自動續費”等套路。同時請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不要存有僥幸心理,避免潛在的矛盾糾紛。
當然,若產生糾紛,消費者要選擇正規渠道依法維權。若發生消費糾紛,可以通過保險機構客服熱線等官方渠道反映訴求,也可以通過調解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問題。切勿通過網絡不法分子等“代理維權”,避免個人信息泄露、資金受損、失去保險保障,甚至遭受詐騙的風險。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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