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出版的2020年第5期《求是》雜志刊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題為《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的署名文章。
文章指出,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
其中,立法環節方面,江必新在文章中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完善處罰程序,強化公共安全保障,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上述要求,在立法環節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針對這次疫情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創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包括黨對疫情防控集中統一領導,黨政機關在應急狀態下合署辦公的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二是全面加強和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在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效果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和完善。
三是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
四是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堅持預防為主,預防關口前移;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公共衛生服務與醫療服務高效協同,無縫銜接;健全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機制;強化風險意識,完善公共衛生重大風險研判、評估、決策、防控協同機制。
五是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健全重大疫情應急響應機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健全科學研究、疾病控制、臨床治療的有效協同機制;完善突發重特大疫情防控規范和應急救治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機制。
六是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應急醫療救助機制。完善醫保異地即時結算制度,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有效銜接。
七是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盡快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確保應急物資保障有序有力;健全國家儲備體系,科學調整儲備的品類、規模、結構,提升儲備效能;建立國家統一的應急物資采購供應體系,推動應急物資供應保障網更加高效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