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自治區本級企業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
有關事宜的通知
自治區本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各參保單位:
依據《社會保險法》和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稅務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內人社發〔2020〕19號)和《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42號),以及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做好2020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129號)精神,現就2020年自治區本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核定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繳費基數核定工作
(一)繳費比例和基數
1.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企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統一按照調整后的繳費比例執行,即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根據國家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的相關規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為8%,7月1日至12月31日單位繳費比例恢復到16%;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業的單位繳納部分免征。全年所有企業個人繳費比例均為8%。
2.參保職工個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上限按自治區統計局公布2019年自治區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688元的300%核定,月繳費基數最高為17064元;下限按2018年自治區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5257元的60%核定,月繳費基數最低為3154元。
3.2020年單位繳費基數的核定,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繳費基數。
(二)核定繳費基數需攜帶的材料
1.2019年度財務決算年報表(或應付工資賬、工資表);
2.核定時應填寫的各種基礎表格(紙質版),全部加蓋單位印章。
(三)核定時間安排
各單位應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首次核定并及時完成預核定月份的調差,全年核定工作于2020年12月20日前結束。
首次核定之后發生的人員和基數的增減變動,于每月上旬及時辦理;各單位在辦理新增人員繳費基數核定業務時,應攜帶參保人員檔案、勞動用工登記合同書、工資表、單位證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及時辦理參保手續;各單位在辦理停保人員繳費基數核定業務時,應攜帶停保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緊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工作。在自治區人民政府及人社部門出臺新的規定之前,不得改變養老保險登記、申報、繳費基數核定的受理部門和操作辦法。
(二)各單位提供的財務、統計報表及相關材料應該全面、真實、準確,以便繳費基數核定及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三)2020年繳費工資基數核定工作采取實地稽核和書面稽核相結合的辦法核定,通過實地稽核核定的企業要提供財務決算報表、應付工資賬或工資表原件。
(四)各參保單位不按規定時間核定繳費工資基數,致使年度核定工作延遲至下一年度,導致職工個人賬戶不能及時分配、待遇無法計發等后果的,由參保單位負責。
(五)自2021年起,自治區本級核定工作將按月進行,在規定業務期內無申報將按無變化向稅務部門出具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
(六)文件中涉及的相關表格可從spcx2010@126.com電子郵箱下載,密碼XX。
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自治區社保局聯系。
聯 系 人:卓娜 梁婧
聯系電話: 0471-5332448
附件(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1.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承諾書
2.2020年度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應繳金額申報表
3.2020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申報表
4.2020年度職工養老保險停保申報表
5.2020年度職工養老保險補繳表
6.2020年度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認定表
內蒙古自治區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來源:鄂爾多斯頭條
原標題:《【最新】速看!事關你的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