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自2016年以來,我國從國家層面陸續出臺多項文件,現匯總如下:
從國務院近年來出臺有關裝配式建筑相關文件來看,主要制定了我國裝配式建筑的發展規劃和發展路徑。從目標上看,我國力爭到2025年,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一些省份,例如江蘇、四川,發文提出到 2020年裝配式建筑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從地域上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常住人口超過300萬以上的城市為裝配式建筑重點發展地區,其他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建筑;從類型上看,我國將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
從住建部出臺文件來看,則是進一步完善了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技術標準,在今年3月又積極倡導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筑上面的運用。
雖然目前國家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逐步完善了政策和標準體系上的相關規定,但目前業內裝配式建筑的發展并不盡人意。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建造成本較高。目前,預制構件生產企業處于市場起步階段,制構件產量低,沒有形成生產規模,此與傳統現澆混凝土結構相比成本偏高。據統計,裝配式建筑每平米造價比現澆式建筑高出700~800元。同時,預制構件企業按照工業企業進行課稅,預制構件增值稅達到了17%,增加了生產成本,不利于裝配式建筑的推廣。
二是專業人才缺乏。目前,全國的大專院?;旧蠜]有“預制構件”專業,也沒有對技術工人培訓的渠道,造成相關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均極度缺乏。同時,裝配式裝修,導致工程雖然在混凝土現澆、模板和鋼筋等方面減少了現場用工量,但同時也增加了構件吊裝、灌漿和節點連接等方面的人工用量,并且施工難度更大,普通的施工隊伍,人員素質較低,缺乏施工經驗,很難滿足裝配式建筑的施工要求。
三是缺乏技術支持。裝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涉及“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各個階段,這就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企業最好熟悉EPC模式,并有一定的BIM技術。EPC總承包管理模式的核心思想符合裝配式建筑的發展要求,2016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其中有一條明確提出,裝配建筑項目重點應用EPC總承包管理模式;BIM技術可以提高裝配式建筑協同設計效率、降低設計誤差,優化預制構件的生產流程,改善預制構件庫存管理、模擬優化施工流程,實現裝配式建筑運維階段的質量管理和能耗管理,有效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和維護的效率。例如,在設計階段,利用BIM技術所構建的設計平臺,裝配式建筑設計中的各專業設計人員能夠快速地傳遞各自專業的設計信息,對設計方案進行“同步”修改;在施工階段,利用BIM技術結合RFID技術,通過在預制構件生產的過程中嵌入含有安裝部位及用途信息等構件信息的RFID芯片,存儲驗收人員及物流配送人員可以直接讀取預制構件的相關信息,實現電子信息的自動對照,減少在傳統的人工驗收和物流模式下出現的驗收數量偏差、構件堆放位置偏差、出庫記錄不準確等問題的發生,可以明顯地節約時間和成本。
盡管現階段我國裝配式建筑發展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但是,面對人口紅利消失、我國逐步進入工業化成熟階段、環保政策的日趨嚴厲、以及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我國發展裝配式建筑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