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我國人口結構變化和住區老齡健康居住環境發展,解決既有住區高齡、失能、獨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問題,做好老齡宜居環境建設,成為亟須破解的社會難題。
聚焦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本期《中國建設報·中國房地產》特邀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適老建筑實驗室主任王羽和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適老建筑實驗室建筑師尚婷婷撰文,探討存量更新時代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問題,供業界人士思考、借鑒。
隨著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不斷提高,解決養老服務資源短缺與老年人照護需求之間強烈的矛盾,提高社區活力與服務能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重視對社區軟硬件環境的全面評估,充分挖掘與利用社區資源是解決矛盾的重要途徑。
老齡化社會
及城市存量更新需求
“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期,新增老年人口將是“十三五”時期的1.5倍。2025年,預計我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突破3億。無論從我國養老體系構架還是國際經驗來看,大多數的老年人需要在自己家中度過老年生活,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及基礎設施的建設需求非常突出。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之后,國家有針對性地進行了相關制度建設,主張引導機構通過連鎖化運營等方式進入社區,提供上門居家養老服務,便于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環境中得到專業機構提供的服務,并提倡以社區為平臺,以社區老年人養老需求為導向,整合社區周邊的養老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服務。但是,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區內,針對老年人的生活服務類、醫療保健類及休閑娛樂類服務設施數量有限,且對家庭的輻射能力不強。多數社區缺少專業化、層級化的養老服務配套設施,難以滿足不同類型老年人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同時,我國城市環境已經到了存量更新的時期,養老服務設施和適老環境建設將是城市更新中的重要內容。2020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3類改造方向要求,尤其在完善類和提升類中提出了針對老年人群體的改造內容,促進“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社區閑置設施的再利用將成為
增補養老服務設施的重要渠道
完整的社區生活服務體系是老年人居家養老的必備條件。據調查,城市中有相當多的老年人居住在老舊小區中,這些小區建造年代較早,雖然一般生活性服務設施成熟,但專項的養老服務卻十分缺乏。同時,隨著居民的更替以及生活方式的變化,越來越多的社區物業用房、垃圾轉運站、自行車棚等設施呈閑置狀態。尤其對于老城中心區域,老年人服務設施缺乏而閑置設施的數量卻不斷增加,造成小區功能與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加深。
增補養老服務設施形成完整的生活圈,需要充分考慮老年人的使用特點。如果能夠就近建設服務設施,不但有利于老年人日常接受服務,還有利于節約上門服務的時間和人力成本,提高服務效率。雖然受到閑置設施原有功能、結構形式等因素的限制,但改造位于小區內或小區周邊的閑置設施無疑是增補養老服務設施的重要渠道。
此外,應突破以往以項目為單位的開發建設模式,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進行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配置。也就是說,在傳統的居住區規劃中,一個居住小區有其明確的范圍界定。然而,由于老年人行動能力有限,日常所使用的設施往往是以其住所為中心的一定距離范圍內的設施,這些設施有的是在老年人居住的小區內,也有很多是在臨近小區內或是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那么,打破小區“圍墻”的限制,以區域為單位開展評估改造,形成養老服務設施的均衡分布就顯得尤為重要,這也是老齡化社會中居住區配套設施規劃配置的一大特點。
存量更新需要兼顧改造的
社會性與經濟性
在以往的調研中發現,許多老年人都提出,希望有可以活動的地方。除了室外的活動場地,參與社會活動是老年人尤為突出的需求。在社區中,建設可以發揮老年人價值的場所或設施是滿足這一需求的基本條件。例如,在“時間銀行”計劃中,通過時間置換,一些老年人有機會盡自己所能去服務更年長的老年人。然而要實現這一點,需要讓相對年輕的老年人可以安全、便利地“通勤”。如果養老服務設施的位置遠離他們的居住地,這一模式是很難實現的。但老舊小區中的建筑與設施較陳舊,改造費用往往較高昂,造成很多養老服務機構難以接受,項目無法實施。這也是老舊小區服務體系建立中的困難點,需要在政策上有所突破,在模式上積極創新,找到適合我國或地區實施的方法和途徑。
注重經濟回報是市場化運作的核心規律,存量更新也是同樣。然而,目前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尚在摸索建立過程中,供老年人娛樂和活動的場所,常常難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需要政府或相關部門的福利性投資。2020年是我國“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十四五”期間,“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將進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目標也將進一步落實。所以,統籌協調社區存量建筑的更新與運營,兼顧社會性與經濟性,形成均衡布局的養老服務體系,增強社區對“家庭養老”的支撐能力尤為重要。
建筑師在存量更新時期
需要發揮組織策劃者的作用
存量建筑的更新與新建有較大的差異,尤其是將其改建為福利類設施時,需要綜合考慮復雜多樣的影響因素,建筑師的角色變得更加重要。
首先,建筑師應該是一位“醫生”,需要對存量建筑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除了對建筑本體結構體系、原功能與新功能的匹配性、消防系統、設備系統等是否適合改造做全面評估之外,還需要對建筑所在區域的醫療、生活輔助等資源進行挖掘,并充分了解建筑所在區域老年人的需求所在,與建筑所有者、未來運營者一起探討改造定位。
其次,在居住區整體更新改造過程中,建筑師應該是全過程的參與者,包括參與改造目標與理念的構思、未來運營模式的探討、對不同的閑置建筑予以準確定位、聽取居民需求并梳理脈絡等工作。此外,當進入規劃設計階段,建筑師需要組織工作坊(workshop)與居民溝通了解其需求,協調社會各方利益,并將改造需求與相關法規協調一致、確定技術方案、合理控制預算。
最后,當改造完成進入運營階段后,建筑師需要與運營方聯合組織活動,深化改造后的建筑與地區之間的關系,并對改造后效果進行評估,繼續關注和研究改造后居住區的可持續發展。
可以說在社區存量更新的過程中,建筑師的職責已經不僅僅是建筑方案的創造者,而是參與在全過程中的一個協調人或組織策劃者,是整個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