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要求、加分條件 (見附表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4、被開除公職、軍籍的;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1日
2、報名地點:曾都區人才服務局(隨州市烈山大道86號)聯系電話:0722—3221514 3225618
3、報名辦法:符合招考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招考人員登記表》,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登記照片三張,到現場報名,簽訂報考承諾書。
加分申請材料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否則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筆試公告或電話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曾都區人才服務局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組成。
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應用能力測試。
本次招聘不設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擇優錄用。筆試應考人數超過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前,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符合加分條件的,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考試人員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折算合計。
五、體檢、考察
依照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若有不合格者,缺額按同崗位依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作為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舉報要求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本次招聘人員,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聘用人員月工資3500-4000元,另根據勞動業績考核標準每月加1200-2400元發放獎勵;另單位辦理交納“五險一金”。
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未盡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