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生工傷,是經辦人最頭疼的事情,還好有工傷保險,可以承擔部分費用,原本各地規定待遇標準都不一樣,7月底福建人社廳發布最新通知,工傷保險待遇逐步實現全省統籌,首次統一調整了這些工傷待遇標準。
一、最新工傷保險待遇有哪些調整?
根據文件規定,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前后區別保叔都為大家整理好了,以福建省為例:
工傷待遇逐漸省級統籌,原本大部分地區異地就醫等待期沒有明確、各地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均不同。
這次文件明確規定省內執行統一的等待期時間,省內3天、省外5天,統一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30元/天,省外40元/天,異地就醫食宿費250元/天。
等待期是什么意思?
等待期是指工傷職工經當地社保中心審批允許其到異地治療,由于異地醫院住院床位緊張等因素,給予工傷職工在異地就醫的院外等待期。
>>>保叔提醒
同時文件也明確了過渡辦法,過渡期內,各地區原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異地就醫食宿費標準高于此次省定標準的,可維持原標準執行。
二、員工發生工傷,單位要承擔哪些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上述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僅需要支付以下項目費用:
●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
● 停工留薪期的護理;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五、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以福建省為例:
所以員工入職,單位一定要記得及時繳納工傷保險,不然以上所有發生的工傷費用都由單位承擔。
三、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會影響待遇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會影響工傷員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那么今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呢?以福建省為例:
2020年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的繳費基數下限,但上限則按申報系統的提示處理,需待進一步通知。
大家好,我是保叔,如果還有疑問,私信保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