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招投標市場秩序,高新區經濟發展部針對近5年的能源工程行業審批類工程建設項目開展招標投標檢查,近5年項目類別為能源工程的項目1個,主要針對是否存在應進未進、是否按照核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是否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等內容展開檢查。
經過檢查,其中“監理”事項未按照審批局核準的招標方案開展公開招標,經落實,原因是建設單位向審批部門提交核準意見的工作人員業務不熟悉,將招標范圍內所有招標事項全部圈選,但因該項金額較低,未達到必須進行公開招標金額標準,項目建設單位采用其他招標方式開展招標,導致實際招標與招標方案不一致。
為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經濟發展部組織行政審批服務局、規劃國土建設部、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及近兩年有政府投資項目的部門單位召開招標投標專題培訓會議,會議圍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集體學習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等招標事項公開招標金額標準等,確保不再出現因業務不熟練導致未按核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的情況。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楊秀萍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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