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東臺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已由鹽城市水利局以《鹽城市水利局關于東臺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鹽水基〔2022〕5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以上及地方配套,項目法人為東臺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東臺市丁堡河、西潘堡河治理工程施工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丁堡河、西潘堡河位于東臺市堤東墾區,屬淮河流域里下河水系,處于江蘇省臨海引江供水工程西線輸水干線上,其中丁堡河南起如皋市東陳鎮徐灣村,北訖三倉河,長40.1千米;西潘堡河南起三倉河,北訖東臺河,長13.1千米,兩河流域面積278平方千米,為重要跨縣河道,主要功能為供水、排澇、航運等。本次治理丁堡河方塘河~三倉河段、西潘堡河三倉河~東臺河段,全長23.2千米,工程保護人口14.1萬人,排澇受益面積9.17萬畝,保護耕地15.7萬畝,改善灌溉面積6.9萬畝,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20.8萬公斤。
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23.2千米,新建護岸41.9千米,移址新建旭日閘、原址拆建2座橋梁等。以及工程相應的水保工程、環保工程等。概算投資約15446萬元。
2.1.1 河道工程
1、河道拓浚
疏浚河道總長23.2千米。其中:丁堡河樁號14+100~24+134段,長10.1千米,采用挖泥船水下施工,設計底寬15米,底高程-1.5米,邊坡1:3;西潘堡河樁號0+310~13+350段,長13.1千米,采用水力沖挖施工,設計底寬10米,底高程-0.5米,邊坡1:3。
2、護岸工程
對丁堡河采用鋼筋混凝土擋墻護岸、U型板樁護岸進行防護,對西潘堡河采用木樁護岸、生態景觀組合板樁護岸進行防護。主要如下:
(1)鋼筋混凝土擋墻護岸樁號范圍16+200~23+600,工段長15.05千米,采用鋼筋砼懸臂式擋墻和格賓擋墻組合,其中懸臂式擋墻頂高程2.5米,底板面高程1.2米,高程2.5米處設2.0米寬平臺,平臺內側設0.5米高格賓石籠擋墻,墻頂高程3.0米以上1:2草皮護坡至河口。
(2)木樁護岸樁號范圍0+310~10+800,工段長21.1千米,采用3.5米長杉木樁密排布置,梢徑不小于0.15米,樁前高程1.5米處設2~3米寬平臺,樁后設土工布,樁頂高程2.5米。高程2.5米平臺采用草皮護坡平接至現狀河坡。
(3)生態景觀組合板樁護岸樁號范圍10+800~13+250,工段長5.0千米,采用預制樁板組合型式,樁頂高程2.5米,樁中心距1.5米,樁長4.5米,樁截面尺寸0.32×0.34米,樁間設預制鋼筋混凝土插板擋土,插板底高程1.1米,插板厚0.12米,樁頂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帽梁連接,斷面尺寸0.6×0.4米(寬×高,下同);高程2.5米平臺采用草皮護坡平接至現狀河坡。
(4)U型板樁護岸樁號范圍23+650~24+084,工段長0.75千米,采用鋼筋砼預制U型板樁密排結構,板樁截面高0.45米,樁頂高程2.35米,樁長7米。預制樁上部采用鋼筋砼L型蓋梁壓頂,寬0.7米,頂高程3.0米。護岸頂高程3.0米以上1:2草皮護坡至河口。
2.1.2 旭日閘工程
采用1孔凈寬8.0米水閘,設計流量16.0立方米每秒。閘室底板頂高程-0.5米,閘頂高程5.5米,設平面鋼閘門配卷揚式啟閉機。工作橋頂高程13.0米,上設啟閉機房,一側設管理用房。
2.1.3橋梁工程
拆建樁號9+633、10+850處新五村西潘堡河橋、一倉村西潘堡河橋。新建橋梁橋面寬均為6.0米,橋梁跨度均為3跨,其中兩側邊跨12米、中跨16米,上部采用鋼筋砼預應力空心板梁,下部采用樁柱式橋臺、直徑1.2米C30鋼筋砼灌注樁基礎。
工程等別為Ⅲ等,丁堡河護岸工程級別為3級,西潘堡河護岸、旭日閘主要建筑物為4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橋梁汽車荷載等級均為公路-Ⅱ級。
2.2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上述建設內容的河道疏浚、土建施工及機電設備安裝調試等。具體招標內容詳見圖紙和招標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412天。工程計劃于2022年12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2023年5月31日前西潘堡河完成通水驗收、丁堡河防護工程和旭日閘工程完成水下工程驗收; 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2017年1 月1日以來,以合同完工驗收時間為準)有合同價5000萬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或協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近5年內(2017年1 月1日以來,以合同完工驗收時間為準)有擔任合同價5000萬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工作經歷。【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或協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項目建設規模或擔任崗位時,須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目前無主體工程在建(須符合蘇水基〔2016〕17號文規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規定)。擬任項目經理須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附2022年4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或以上養老保險證明)。
(6)技術負責人要求: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水利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
(7)其他人員要求:擬任技術(質量)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附2022年4月1日以來連續6個月或以上養老保險證明)。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投標人企業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
(9)信用等級要求:從業單位(投標人)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履約考核信用等級賦分值須在2.0(含)以上。(賦分值詳見:江蘇省水利廳官網首頁—更多—新聞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等級及賦分值結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10)施工設備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11)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2年11月11日8時30分至2022年11月18日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辦理數字證書(具體要求見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更新企業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4.1.2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按照交易平臺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4.2獲取招標文件
4.2.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上述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5日 9 時30分。
5.2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電子投標文件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的,交易平臺拒收。投標人可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不見面開標會。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具體要求詳見本公告第3款“投標人資格要求”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S=T×0.6+M×0.4
T為招標人最高限價。
M為投標人有效報價均值:當有效報價的投標人<5個時,為所有報價的算術平均值;≥5個<10個時,去掉1個最高價和1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報價的投標人≥10個時,去掉2個最高價和2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低于最高限價85%的投標報價不參與M值計算,但參與最后的評標。
最高投標限價: 12678.0598 萬元。
7.4分值構成
投標報價55分,施工組織設計34分,項目管理機構4分,企業業績信譽7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一 |
投 標 報 價 |
55 |
|
1 |
投標總價
|
55 |
l.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在評標基準價96%~98%(含96%、98%)范圍內,得55分; 2.投標價在評標基準價98%~102%(含102%)范圍內,偏差每高l%扣0.5分;96%~92%(含92%)范圍內,偏差每低l%扣0.5分; 3.102%以上,在53分基礎上,每再高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4.92%以下,在53分基礎上,每再低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不足1%按內插法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1位小數。 |
二 |
施工組織設計 |
34 |
|
1 |
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
24 |
|
1.1 |
工場布置和其它臨時設施布置 |
2 |
工場布置和其它臨時設施設計合理(2分)。工場布置合理1分;臨時設施設計合理1分。以上各項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2 |
施工圍堰及維護 |
2 |
有完整的施工圍堰設計、施工方案(填筑、拆除)、防浪及維護方案,措施合理、方案可行(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1.3 |
施工排水及降水 |
1 |
地質條件認識清楚,有完整的、合理的降排水方案及措施(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4 |
防汛度汛方案 |
1 |
防汛度汛方案合理可行(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5 |
疏浚工程 |
4 |
疏浚方案可行,工藝及設備配置合理,質量保證措施有力(3分):土方平衡合理、有土方調配表得1分;排泥場圍堰填筑、壓實工藝合理、尾水排放合理得1分;河道開挖順序、工藝合理、河坡標準控制措施合理得1分;水下疏浚及水力沖挖控制措施可行得1分。以上各項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6 |
岸坡防護工程 |
6 |
岸坡防護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得6分。有缺陷扣0.1~3分,無描述不得分; |
1.7 |
基礎工程 |
2 |
基礎工程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1.8 |
砼及鋼筋砼工程 |
2 |
砼、鋼筋砼及先張法預應力工程施工工藝與技術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1.9 |
金屬結構 |
1 |
金屬結構、止水制作、運輸、安裝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10 |
機電及自動化設備購置安裝 |
1 |
啟閉機、電氣及自動化設備購置安裝調試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11 |
房屋建筑工程 |
1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合理,質量、安全有保證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1.12 |
植物防護工程 |
1 |
植物防護工程施工工藝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證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2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 |
2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內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3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 |
2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內容全面、安全生產標準化在本工程中實施(運用)計劃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4 |
水土保持工程 |
1 |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藝與技術措施合理可行,質量有保證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5 |
環境保護措施 |
1 |
環境保護方案滿足環境保護要求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無描述不得分; |
6 |
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
2 |
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工期保證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7 |
資源配置計劃 |
2 |
設備配備、勞動力配備、資金保障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證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分,無描述不得分; |
三 |
項目管理機構 |
4 |
|
1 |
項目經理經歷 |
1 |
近5年內(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完工驗收時間為準)任合同價7000萬元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有1項得1分,最多1分。(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項目建設規模或擔任崗位時,須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單位與項目經理個人的同一業績不重復計分。 |
2 |
管理人員配備 |
3 |
1.施工員、質檢員(質量員)、安全員(3人)、資料員、材料員等管理人員配備齊全并具有相應崗位證書得2分,缺任一項不得分; 2.項目經理具有水利工程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
四 |
企業業績信譽 |
7 |
|
1 |
企業業績 |
2 |
近5年內(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完工驗收時間為準)有合同價7000萬元 或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業績,有1項得1分,最多2分。 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蓋章的驗收證),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如不能反映項目建設規模時,須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單位與項目經理個人的同一業績不重復計分。 |
2 |
企業信用 |
4 |
企業信用參照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規〔2021〕7號“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賦分值詳見:江蘇省水利廳官網首頁—更多—新聞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蘇省重點水利基本建設工程從業單位履約信用等級及賦分值結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 請投標人自行下載并提供截圖。投標人應在截圖上用紅線劃出本單位名稱,未提供截圖的本項不得分。未參加評定的投標人自行說明。 在履約信用等級評價期內,獲得下列獎項(限水利工程)的非下表內的施工企業,在投標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招標人根據《履約信用辦法》第二十三條,在2.95分的基礎上進行調增。獎項限于:2020~2021年度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第十九屆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2021年江蘇省省長質量獎;2019-2020年度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2020-2021年度國家優質工程獎;2021年度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2020年度江蘇省水利優質工程;2021年度江蘇省水利工程文明工地。 |
3 |
安全標準化 |
1 |
安全標準化一級單位得1分,二級得0.9分,三級得0.7分,未評級不得分。非本省評定的二級和三級視同本省同級別。(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證明的原件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8.其他內容
8.1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8.2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系統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
8.3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9.發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水利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東臺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設處 地 址:東臺市廣場路6號
聯 系 人:丁海東 聯系電話:05158533399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興經濟開發區文莊路
聯 系 人:孫愛國 聯系電話:18052901166
傳 真:051585100040 電子郵箱:3579048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