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株洲市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6起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副書記、局長蔣開建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2016年,蔣開建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插手干預項目招投標,幫助他人承攬株洲市創業廣場(市民中心)外墻節能項目,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蔣開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蔣開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湖南省攸州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羅志勇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2014年至2020年,羅志勇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相關人員請托,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支付、提供擔保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2021年1月,羅志勇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天元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劉仕明在土地招拍掛中打招呼謀取私利問題。2005年至2006年,劉仕明在擔任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打招呼的方式違規取得醴陵市信用社原淥江信用社房屋所屬地塊使用權,并與房地產公司合作開發該地塊獲取數間門面收取租金,謀取私利。劉仕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2月,劉仕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攸縣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陳可勇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2013年以來,陳可勇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打招呼的方式,幫助他人承攬攸縣火車南站綠化項目、未來城消防等項目,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陳可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陳可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謝洪富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2012年至2020年,謝洪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緩交土地出讓金、解決土地遺留問題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謝洪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謝洪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堅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2006年以來,劉堅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株洲沿港路改造及頂管、金帝廣場人行道及鐵西路修復工程等項目施工,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劉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2月,劉堅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株洲市紀委監委)
【來源:三湘風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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