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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農村報訊(記者何艷艷)6月22日,榆林市舉行招標投標領域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專題發布會,重點發布了營商環境工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劉春介紹,榆林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采取了三項措施。
一是突出信用監管。實行標前信用承諾,招投標各參與主體按要求做出書面承諾并在信用中國(榆林)網站進行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信用標”,將信用評價作為投標資格審查和評標定標的重要依據。在全省率先試點推行“投標信用承諾書”代替投標保證金,有效釋放積壓資金,為企業減負。對違規的失信企業和單位,進行失信公示和聯合懲戒,并在信用中國網上公布。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通過建立電子化智慧平臺,線上運行實現“零門檻、零跑腿、零見面、零成本、零紙張”的服務標準,并配套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推進事中事后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近期對15個縣市區(園區)的50多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抽查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項目,依法處理。實行“營商環境”義務監督聯絡員制度,及時聽取各基層單位的意見,及時解決問題,接受社會監督。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劉春介紹工作情況
三是加大懲處力度。去年以來,榆林市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委專家、監督部門等相關市場主體進行警示約談66人次;對違法發包的、圍標串標、提供虛假業績騙取中標的31家投標企業給予了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累計處罰金711.59萬元;取消了8家投標企業一定期限內參加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禁止了4名評標專家6個月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評標,限制了1家招標代理機構的執業行為,對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強力震懾,有力地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榆林市營商中心主任劉樂歡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2020年以來,榆林市在全省率先試點推行“投標信用承諾書”代替投標保證金。公開招標數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類項目,由投標人自主選擇以信用承諾的形式替代投標保證金,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市場主體,不得限制投標人自主選擇提交保證金的形式。且投標人及其相關參與人員違背承諾事項的,即被視為失信企業(法人),自愿接受1至3年內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據了解,2016年榆林市建立起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基本實現了“應進必進”和“線下無交易、線上全公開”的總體目標。2019年,市級交易平臺正式運行,截至今年5月底完成了4210個項目服務工作,完成交易額達到了598.4億元;同年9月,榆林市在全省率先試點開展遠程異地評標,截至目前已實現遠程異地評標項目27個。今年內還將上線大數據分析系統、不見面開標系統、AI智能輔助系統,平臺功能向數字化、智能化大跨步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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