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家振 東陽報道
圍繞浙江省金華市東陽市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施工權的爭奪,當地三家特級建筑施工企業上演了一場“龍爭虎斗”。
近日,經過一個多月的等待,東陽市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二期)1-2#地塊招標人東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東陽住建局”)和東陽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城投集團”)才公布了最終的評標結果。
在評標中分別位列中標候選人第一、二位的浙江新東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陽建設集團”)和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天建設集團”)先后以“履約能力審查不合格”為由被廢標,排名第三的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建設集團”)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并最終拿到了中標通知書。
根據東陽城投集團文件,在履約能力審查期間,海天建設集團和廣宏建設集團多次對中標候選單位新東陽建設集團的履約能力是否合格提出質疑,新東陽建設集團則在對相關問題提供情況說明的同時,也暗示(央視財經頻道曾報道)海天建設集團因承建的義烏千萬豪宅西江雅苑被指“豆腐渣”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而返工整改,此次中標的中天建設集團擬派建造師陳衛強擔任信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樣不符合招標要求。
對于延遲公示評標結果的原因及招標過程是否合規、透明的質疑,《中國經營報》記者先后采訪了東陽城投集團董事長杜益初及總經理金敏,兩人均未給出正面回復。該公司負責此次招投標工作的工程建設部部長厲航平則告訴記者,招標過程合法合規,中標結果也是由評標委員會和6家行業管理部門共同研判后作出的。
兩家特級企業遭廢標
據了解,東陽市素有“中國建筑之鄉”之稱,當地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就達7家。不過,民生項目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工程招標卻讓當地三家特級建筑企業陷入了相互投訴和質疑的大戰中。
12月2日,記者在東陽市迎賓大道和湖蓮東街交叉口看到,東陽市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一期)已完成主體結構建設,工人正在進行綠化等收尾工程作業,項目建設單位為廣宏建設集團。一路之隔的二期1-1#地塊也已開工,正在進行樁基和地下室施工,尚未達到“正負零”,建設單位為浙江省三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文件顯示,東陽市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二期)1-2#地塊位于1-1#地塊南側,地塊內共規劃建設10棟住宅樓,總建筑面積約182613.73平方米,總戶數1248戶,停車位1260個。項目經財政審核后的工程預算價為4.15億元,資金來源為自籌。
據了解,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是東陽市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據《東陽市農房集聚分期分批安置實施方案》,當地擬建設上盧、橫店、巍山、南馬和高鐵新城等多個農房集聚區,項目共計約15000套高層住房,安置目標任務總數為10100戶。安置工作將分批推進,2018年開展首批安置,2019年開展第二批安置,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安置任務。
9月29日,上盧農房集聚區建設項目(二期)1-2#地塊由評標專家委員會完成評標。根據當天公布的評標“商務得分表”,新東陽建設集團、海天建設集團和中天建設集團分別以96.76、95.88和95.16排名前三位,并成功入圍中標候選人。
在此期間,相關投標單位曾多次致函招標人東陽城投集團要求盡快公示中標候選人名單。但直到11月2日,東陽住建局和東陽城投集團才發布項目評標結果公示,以綜合評估法將中天建設集團列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新東陽建設集團和海天建設集團均以“履約能力審查不合格”為由被廢標。
而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招標人應在評標結束后在東陽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將評標結果公示3日。《招投標法實施條例》也規定,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對于未能及時公示中標候選人的原因,厲航平解釋稱,主要是因為在完成評標后的履約能力審查期間,投標單位海天建設集團和廣宏建設集團多次對中標候選單位新東陽建設集團的履約能力是否合格提出質疑,招標人和行業管理部門需對投訴問題進行調查,在此期間分別進行了多次研判,并于10月20日重新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了復評,所以延遲了評標結果公示時間。
根據東陽城投集團11 月24日出具的書面處理意見,中標候選單位新東陽建設集團被判定履約能力不合格的原因在于,公司擬派班子成員(技術負責人)在規模500萬元及以上工程有任職,并且公司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未能提供有效的建設單位、項目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同意更換技術負責人的證明;備選中標候選單位海天建設集團擬派班子成員(質量員)同樣因在規模500萬元及以上工程有任職,被按履約能力不合格處理。
“公示期間,招標人和行業主管部門均未接到新的投訴,按招投標相關規定已發中標通知書。”東陽城投集團表示。
被指存在“人為干擾因素”
一個關鍵的細節在于,據新東陽建設集團項目經理卜涵深介紹,公司經了解才知道海天建設集團總經理應向華和東陽市國資辦主任馬宗強系同學關系,項目已經內定由海天建設集團中標。“東陽市國資辦主任馬宗強曾于10月27日下午2點半組織應向華和新東陽建設集團副董事長盧大偉在其辦公室交流,暗示新東陽集團主動退出,由第2名海天建設集團中標,但遭到盧大偉拒絕。”卜涵深表示。
對于該問題,記者多次在上班時間赴馬宗強辦公室采訪求證,但其未在辦公室辦公。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中,馬宗強以無法核實記者身份等為由拒絕回應相關問題,并匆匆掛斷了電話。
據了解,除擬派技術負責人外,投標單位在履約能力審查期間曾對新東陽建設集團擬派項目經理黃利軍的工程業績和在不同公司任職的情況提出質疑。新東陽建設集團負責招標工作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后經評標委員會專家組審查認定項目經理符合要求,招標代理公司也出具了書面意見認為沒有理由廢標。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在評標結果公示前,東陽城投集團負責人曾要求公司出具新東陽建設集團擬派項目經理不符合招標條件的意見函。經公司研究認為,無法認定新東陽建設集團擬派項目經理在投標時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受聘、執業。
厲航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對于招標代理公司的上述意見,公司經組織評標委員會專家進行研究后也表示認可。
此后,又有單位就新東陽建設集團擬派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情況提出質疑,認為公司擬派技術負責人金錦超目前在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悅江南項目中仍有任職。東陽城投集團于10月27日向新東陽建設集團致告知函稱,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公司如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供證明材料,履約能力將按不合格判定。
據卜涵深介紹,在評標過程中,各公司僅公布了擬派項目經理的信息,并沒有公布擬派技術負責人等其他班子成員的信息。但在評標結果公示之前,就有其他參標企業提前獲得了公司內部資料并發起了投訴,這些信息只有招標辦等內部人員通過內部渠道才能查詢到。
對于內部信息是否被提前泄露的疑問,厲航平回應稱并不了解其他企業獲取相關信息的渠道。
“對于項目技術負責人任職問題,公司已向東陽城投集團遞交書面情況說明,公司擬派技術負責人在投標前就已征得項目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意調離原崗位并已提交當地主管部門備案,符合招標文件‘擬派項目班子成員在投標截止時間后無在建工程’的要求,可以滿足項目開工后到崗到位的要求,但沒被采納。”新東陽建設集團上述負責人表示。
根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9月29日9時30分。新東陽建設集團上述副總經理表示,公司在9月22日就出具了擬派技術負責人崗位調離的證明。此外,根據招標文件規定,中標候選人履約能力審查應在評標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否則視為履約能力審查合格,東陽城投集團在10月27日才開始審查公司技術負責人的履約能力,已經遠超時限。
對此,厲航平表示,認定新東陽建設集團擬派技術負責人按履約能力不合格處理,主要是因為公司未能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提供有效的項目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同意更換技術負責人的證明,而只有項目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意調離崗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