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首屏新聞記者 劉文君
10月8日,據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消息,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幫助各類經營主體及時掌握招標采購項目信息,降低信息獲取成本,充分發揮競爭擇優作用,激發市場信心和活力,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都市城市運行和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擴大招標采購信息發布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從2024年10月8日起,成都將擴大本市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國企自主招標(采購)等領域的項目招標采購信息發布范圍,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首頁營商環境專區新增招標采購信息發布專欄,并在成都日報、紅星新聞、看度新聞、看度時政等媒體(以下統稱“媒體”)同步發布。
項目招標采購信息有哪些類型?
具體來看,成都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除在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招標計劃、招標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媒體發布。
成都市政府采購項目,除在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發布采購意向、采購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媒體發布。
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自主招標(采購)項目,除在企業官方網站發布自主招標(采購)公告外,同步在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站、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媒體發布。
信息發布有哪些要求?
《通知》要求,市級相關招標(采購)人應按照相關標準模板、行業范本等要求規范編制招標計劃、采購意向和交易公告,在法定媒介和門戶網站、媒體等發布信息,對其發布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接受社會咨詢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