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市促進旅游業發展兩年行動計劃(2019—2020年)》公布 將打造50條旅游精品線路 涵蓋多項支持政策
近日,《天津市促進旅游業發展兩年行動計劃(2019—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公布。《計劃》圍繞“旅游發展全域化、旅游供給品質化、旅游治理規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打造名人故居游、文化博覽游、鄉村休閑游等50條旅游精品線路,創建1至2個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5個市級全域旅游示范區、10個市級全域旅游示范鎮,新增1至2個國家5A級旅游景區,培育10個特色文化旅游村,實現旅游業態顯著豐富、旅游品質明顯改善、市場份額穩步擴大、城市形象得到提升。
《計劃》圍繞十七項重點內容,涵蓋打造北運河武清段歷史與生態旅游線路、打造以“近代中國看天津”為主題的文化旅游品牌、打造革命文化紅色旅游重地、建立天津市博物館文化旅游發展聯盟、推出海上游艇游船項目、推出我市文化場館和國家4A級以上旅游景區在線虛擬旅游等多項舉措。
《計劃》鼓勵政府和企業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利用城市歷史文化和自然資源,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推出古鎮游、主題公園、文化旅游村等產品;在旅游景區內投資建設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配套設施,在符合國家有關減免稅規定政策范圍內,經營主體可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支持旅游景區、文博場館、演出場所盤活長期閑置的房產、商鋪,給予階段性減免租金優惠政策;支持民宿發展,對評定為三、四、五星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實行備案制、告知承諾制等“放管服”舉措。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適當低于酒店管理的標準,開展行業監管;鼓勵多元化渠道投資國家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按照等級標準給予獎勵。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的,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對成功創建市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市級全域旅游示范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20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新評定為五星級飯店的,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游艇碼頭、自駕車(房車)營地等項目。對新建游艇碼頭的,按項目投資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自駕車(房車)營地達到三星級及以上標準的,按項目建設經費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經評定驗收合格的特色旅游商品營銷平臺,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記者 柴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