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11月7日報道,根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令)、《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2〕34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第1批)》予以公告。

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
對于被特別公示的企業,暫停受理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企業,需通過39號令《準入審查要求》的考核。